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便携式颗粒物(PM2.5)仪器招标采购 盐城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2018年5月 第一部分 招标邀请函 各供应商: 盐城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就便携式颗粒物(PM2.5)监测仪招标采购进行招标,欢迎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便携式颗粒物(PM2.5)监测仪采购项目。 二、项目简要说明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工作情况,2018年市本级将先行购置1台便携式PM2.5监测仪。 三、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二)具有此类在线监测产品成功销售案例;(以提供相关合同为准); (三)2015年以来参加政府采购及经营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投标人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经办人须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投标人法人授权书原件。 五、招标时间、地点: (一)递交招标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年5月22日9:30(北京时间) (二)招标开标时间:2018年5月22日15:30(北京时间) (三)招标地点:盐城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二楼会议室(盐城市文港北路7号) 六、联系单位:盐城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盐城市文港北路7号) 联系人:赵有政 电话:0515-88224071 盐城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2018年5月14日 第二部分 招标程序及最终报价 (一)招标仪式 1、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招标。 2、投标人应委派法人或授权代表参加招标活动,参加招标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签名报到。 3、招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等。对检查未通过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其投标文件。 (二)招标原则 “公平、公正、客观、投争” 为招标的基本原则,招标小组将根据这一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各投标人。 (三)招标程序 1、专家组首先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审查的为无效标。招标小组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对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 ⑴资格性检查:专家组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招标资格。 ⑵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标。所谓重大偏离是指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所述软件开发功能、成熟软件产品演示、免费质保期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重大偏离的认定须经招标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组员同意。 3、专家组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讨论、通过招标工作流程和招标要点。 4、围绕招标要点,专家组全体成员集中与各个有效投标人分别进行招标。逐家招标一次为一个轮次,招标轮次原则上为一轮,具体由招标小组视情况决定。 5、招标文件有较大变动的,专家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招标的投标人。 6、投标人未及时参与招标或多次报价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四)最终报价 1、最终报价是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作为评审的依据。 2、参与报价及服务承诺的人员须是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3、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玖万元整(¥:90000),高于限价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4、在采购内容和采购需求不变的情况下,投标人次轮报价及最终报价均不得高于首轮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成交后,成交供应商须按总价下调比例,调整各分项价格。 成交及合同签订 (五)确认成交供应商 招标小组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标后审查 1、采购人将在签订合同前对成交候选人是否能圆满地履行合同进行审查。审查包括成交候选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成交候选人投标文件及补充承诺中涉及的其他相关资料原件,以及对本项目实施可能存在风险的其他因素。 2、采购人若发现成交候选人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故意隐瞒公司不良信誉和财务状况,以及存在可能对合同圆满履行造成风险的其他因素等,则按规定取消其成交资格,由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3、采购人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 (七)成交通知书 1、成交结果在环保局网上公示7天后,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成交供应商应及时到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八)签订合同 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采购合同,招标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分次报价及服务承诺文件以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 2、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建议取消其成交资格,监管部门将对其依法处理。拒绝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验收及付款 (九)验收及付款 全部设备到货后,由买方逐一清点无误,与合同规定相符,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80%,比对验收合格后付20%。 评分办法 (十一)评标办法 采取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小组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根据评标办法综合评定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报价情况,按得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根据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若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且有效投标的技术方案合理可行,且在招标人的期望值范围内,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根据评标办法的规定继续评标并从有效投标中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分标准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一、付款条件 全部设备到货后,由买方逐一清点无误,与合同规定相符,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全款。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采购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工作情况,2018年本市将先行购置1台便携式PM2.5监测仪。 主要设备清单
1、投标方必须提供仪器设备数据格式、通讯协议、传输协议以及开放系统数据库,便于用户对数据库软件的二次开发和利用。保证仪器设备更换时,供应商可将同类仪器无障碍接入控制系统。 2、投标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系统集成完整的设计方案、施工方案、验收方案及详细说明,并书面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及培训方案及计划做出承诺。 3、投标方负责对所有监测仪器及原站点监测仪器进行集成(包括电源线、信号线、气路连接等工作,不包括数据采集控制)安装调试。 4、★投标方必须能够或承诺提供长期技术服务及备品备件供应(3年以上)。 5、若投标人为非设备生产厂商,需要提供所投主要设备的代理(总)授权书(复印件)或针对此项目的正式分项授权书(原件或复印件)。 (三)技术指标要求 ★高度集成的便携式、主动式采样型个体大气颗粒物检测仪,具有检测准确度高、体积小、重量轻、易于操作、真正的体积流量控制等特点。 ★ 采用分光比浊法来测定大气中颗粒物浓度;真实的体积流量控制并带有相对湿度补偿功能,从而能够实时准确的测定颗粒物浓度;集成化的样品过滤匣便于用户采集颗粒物用称重法来进行数据验证。 ★可检测0.1-10μm颗粒,也可用作 TSP 监测。 ★ 实时显示瞬时浓度、最大值、STEL值和TWA值。 ★ 采用NIOSH的0500和0600法测量气溶胶颗粒物。 ★ 内置式存储器可以存储99个独立数据组的500,000多个数据。 ★ 具有灵活的程序记录数据日志-时间/日期,数据点总数,温度,相对湿度,大气压,平均浓度。 ★ 对于环境变化具有优异的适应性,需适用于现场执法监测。 ★显 示 LCD数字显示;2行×16个字符 ★采样方式 内置采泵吸式主动采样 测量范围 0.001-400mg/m3;自动量程 ★散射系数 1.5×10-6 to 0.6m-1@λ=880nm ★分 辨 率 0.1%读数或0.001mg/m3取较大值 ★准确度 ±5%读数,可用溯源到 SAE 测试,显示更新 1秒 ★精度/重 现 性 ±5%读数或±0.005mg/m3取较大值(1s平均) ±0.5%读数或±0.0015mg/m3取较大值(10s平均) ±0.2%读数或±0.0005mg/m3取较大值(60s平均) ★与国标方法比对结果误差 ≤ 20% ★流量范围 1.0-3.5L/min,可调 ★响应粒径 0.1-10μm ★粒径分离 1.0-10μm;空气动力学粒径分离方式 ★采样间隔 1- 60秒的显示浓度数据平均时间,可调 ★报警间隔 1秒到1小时,可调 ★数据存储 >500,000 ★数 据 组 99组(最大) ★存储格式 时间/日期,数据点总数,温度,相对湿度,大气压,平均浓度 ★模拟输出 0-5V.DC,4-20mA;实时输出,须在满量程0.-0.1/0-0.4/0-1.0/0-10/0-40/0-100/0-400mg/m3间设定 ★工作环境 -10-50℃;10-90%RH,无冷凝;储存环境-20-70℃ 标准配置 主机、过滤器、电池、电源适配器、RS232接口电缆、USB接口电缆、通讯软件、操作手册及相关资料 三、交货方式 1、合同签订并生效后20个工作日交付。 2、质保期:壹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3、交货时间及地点:合同签订后20天内将设备全部交付到甲方指定现场,货到10天免费进行安装调试并保证系统投入运行,同时向甲方提供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乙方保证所供货物全新进口、原包装,提供原厂合格证明、保修证明及相关手续资料。 四、售后服务要求 1、成交人需提供一年的整机保修和一耗材及备品备件。 2、用户购买仪器后,一旦收到用户提出的维修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在24小时内响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维修(不可抗拒原因除外),如确因客观原因造成故障无法及时排除,应提供备机确保甲方设备正常运行。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及条款 盐城市政府采购合同(参考) 采购单位(全称): (简称甲方) 成交供应商(全称): (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采购编号为SGTD[2016] 号 相关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总价值为 元的标的(服务)。 标 的 清 单
二、交货时间、地点 (一)交货时间: 。 (二)交货地点: 。 三、质量技术标准 乙方提供的产品性能及质量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实现投标文件承诺条款。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 由乙方视情况自定运输方式,费用自负。 五、验收 (一)在系统研发完成并安装调试后 日内,甲方根据技术要求组织验收,验收内容包括: 。 (二)采购单位组建验收小组,验收小组由单位技术人员、纪检人员等三人以上组成,财政部门对口处室现场参与,按采购合同约定的时间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六、付款方式 所采购的设备安装到位并验收合格后接到供方开具正规发票后七天内付款至合同总价格80%,验收合格后支付20%。 七、售后服务 (一)所有产品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一年质保。 (二)一年质保期内提供7*24小时免费上门服务;在接到使用方报修电话后2小时内予以响应,24小时现场解决问题。4小时内不予以响应,使用方将自行采取必要的措施,由此产生风险和费用由供货方承担。48小时内不能现场解决问题的,必须提供备品,以确保使用方正常工作。 (三)质保期内,货物发生严重故障无法修复,或者维修达3次的,必须以同样材质、同样规格的货物予以免费更换。 (四)乙方需为本项目中开发的应用软件提供安装、使用、维护等方面的培训,培训费用包含在本项目投标总报价中。 (五)对于所有培训,乙方需派出具有相应专业资格和实际工作、教育经验的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六)乙方需为所有被培训人员提供培训用文字资料和讲义等相关用品。所有的资料须是中文书写。 八、违约条款 (一)乙方不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的内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除甲方或不可抗力造成原因外,每延迟交付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1-3%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可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延期超过 日,甲方有权强制解除合同。 (二)非因甲方原因,乙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致使工作延误,甲方有权要求其强制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等额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本项目不得转让分包,如有发生,除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外,无条件清理退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甲方未按约定期限付款的,除向乙方支付货款外,须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十、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免除并承担由于甲方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知识产权或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甲方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十一、合同生效及审核 本合同经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招标代理见证盖章后实施,合同签订的内容不能超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十二、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条款、成交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在招标时的书面承诺等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以中文书写,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各一份。 十四、本合同一切未尽事宜,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无相关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2015年 月 日 2015年 月 日 |